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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桂建质〔2014〕3号

发布时间:2017-08-23 17:18 | 编辑:大通建设监理咨询 | 1003 次浏览
第九节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等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桂建质〔2014〕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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